药最网
首页

药房托管乱象:医生受贿 托管方不赚钱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导语:药房托管本是医改一个重点项目,然而随着医院药房托管越演愈烈,药房托管乱象频发,商业公司托管了医院的药房,意味着垄断了医院的药品配送,而托管之后,由于要满足医院提出的各方面的要求……

药房托管本是医改一个重点项目,然而随着医院药房托管越演愈烈,药房托管乱象频发,商业公司托管了医院的药房,意味着垄断了医院的药品配送,而托管之后,由于要满足医院提出的各方面的要求,比如医院内部物流系统改造、承担药学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开支,必然将这些开支转嫁到上游供应商,狮子大开口提高配送费率,要求返利等等,对此上游药品生产厂家及医药代理商怨声载道。

 

托管了医院药房以后,真的赚钱吗?

药房托管公司为取得托管权大费周章,并又通过贿赂的方式获得药品销量,但这么做除了显而易见的法律后果之外,从托管业务的角度来说,真的赚钱吗?恐怕不一定。

据《中国消费报》报道,20121212日,洛阳世鸿药业有限公司(下称世鸿公司)与孟津县公疗医院签订了独家配送药品耗材的协议,世鸿公司承诺为医院承担600万元贷款利息(年利率6.6%)及医院300万元职工集资款利息(年利率9.6%)的形式,获得了向该医院供应所需药品及耗材的独家经营权。

20152月至20162月底止,世鸿公司为孟津县公疗医院承担并支付贷款利息425600元,职工集资款216000元。洛阳市工商局认定世鸿公司此举属于行贿行为,行贿金额614600元。

但我们同时看到媒体报道:从2012年签订合同开始直到案发,孟津县公疗医院尚欠当事人货款,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世鸿公司除了付出法律代价外,经营业绩甚至为零,被执法部门查处,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都面临各种政策的调整。如果没有系统性的审视和应对,上述三方均有可能同时陷入受损方的零和博弈游戏中,没有赢家。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陷入自身运营的困境,尽管有8:1:1的补偿方式(8:通过降低虚高的药品费用后提升医疗服务性收入;1:财政补贴;1:医院精细化管理),但短时间内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

医院的应对方式至少存在以下几点:

1)以药房托管的方式,将处于成本状态的药品“负担”甩给商业公司,以应对亏空。

2)在医保支付标准“结余留用”的政策刺激下,医院二次议价的动力十足,砍下的价格空间就是医院的利润,岂能放过这个政策机遇?

3)在药占比考核下,医院在药占比的计算公式分子分母上玩数字游戏:药品(分子)使用不变,但提高医疗服务收费(分母);或大幅提高分母的同时小幅提高药品(分子)

4)处方外流到医院外面与自己有利益关联的药店或其他渠道,即定向处方。

由此看来,医院的应对方式至少给药品厂商带来了药房托管(垄断配送)、二次议价的难题,以及处方不可控的窘境。

 

那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又如何应对呢?

首先,药企应该正视医改政策推动下的医院变化,无论是药房托管还是二次议价,医院迫不得已,药企如何能够顺势而为,继续将医院视为合作方而非对手方,这是心态问题。

其次,药房托管尽管遭受非议、乱象频出,但不可否认,这既是医院的自救行为,亦是实现医药分开的第一步,药企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抢占这第一步。

第三,二次议价如今已变得普遍、合法,甚至获得政策上的间接鼓励,那么,与其怨天尤人任人宰割,倒不如思考二次议价前的第一次议价如何布置维价防线,二次议价时如何结合医院的整体利益保持价格刚性。

 

风雨同舟、携手共进,总有名扬在您身边。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