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伊宁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计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经伊宁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91名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2017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临床、中医、检验、影像、药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管理、财务等14个专业岗位,91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伊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学历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书。
(二)年龄和身体条件
面向全社会招聘职位中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伊宁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要求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将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1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初审结束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后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报名费: 100元/人
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二)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10:30分(京时)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11点(京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0%,笔试试题除维吾尔医师岗位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其余岗位均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采取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3、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进行加分后按50%折合:
(1)在伊犁州直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期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期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成绩加20分。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档案管理继续教育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补加。
5、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2017年伊宁县卫生系统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占总成绩50%)
1、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60 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地 点:电话通知;
3、面试方式
护理专业:进行护理技能操作考核。
其他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5、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五)政审
考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并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公安局进行认定。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期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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