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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进入9月,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提出以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为主,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
让我们把时间回溯。早在今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标志两票制在全国正式落地。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再次要求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2017年年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前四批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两票制”。
从试行意见到任务通知,再到纠风督查,政策落实力度逐渐加大,可谓步步为营,对企业而言可能是步步惊心!
也许还有医药人心存疑问,两票制是改革流通、降低药价的灵丹妙药吗?也有人提出了质疑,认为强制行政干预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更有少数人心存幻想,就在前几个月还有行业新媒体奔走相告,分析“两票制”可能面临重大调整。但这都无法阻挡“两票制”快速落地的趋势。如某大领导在3月底召开的2017年全国医改工作电电话会议上所讲,“两票制并不一定是最完善的,但首先迈出这一步,然后我们来推进药品的全流程改革”。“两票制”落地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目前,很多省份已经明确了有关“两票制”实施步骤和执行时间表,各地的推行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福建作为最早推行两票制的省份,昨日(9月5日)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实行“招生产企业,实行统一配送”模式,推行集团化配送。还要加强“两票制”落实的监督检查,将不执行“两票制”的生产和配送企业列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再如早前的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试行方案要求,充分发挥阳光平台信息支撑作用,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取消投标、中标、挂网和配送资格,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
另外,在实际操作层面,各地方案也都有具体规定,医疗机构在验收药品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单、货款一致。
方案虽明确,执行更重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在有关会议上指出,推行“两票制”的关键是公立医疗机构如何验票。从目前的两票制落地情况看,验票核票确实会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成本颇高。据了解,福建虽然通过该省的药械联合限价采购平台,实现了采购交易、结算支付、物流配送和流通监管一体化,但是在药款结算支付之前,供应企业、医院、医保结算中心三者之间都面临着巨大的人工核票工作量。
针对这个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票据的规范化、电子化。曾益新副主任也强调要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和电子签验,运用信息化等便捷手段推动落实“两票制”。
目前的土方法是人工在税务信息平台查询、核验。国家税务总局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改造,开通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该平台提供包括清单在内的全票面信息的查验,例如,以医院购进药品发票为例,可以通过查验平台对发票中的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的信息、药品名称、药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全面的查验。
国税的金三系统说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广电子发票,加大税收大数据运用,使税收征管从凭个人经验管理向依靠大数据分析转变。但是目前开放程度仍远远不够,应该开放接口,和各省的药械采购平台、医保支付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进电子发票和电子签验,减少人工核票可能带来的误差,减轻人力核票成本,提高“两票制”的核票准确性和效率,彻底解决这个推行“两票制”的关键问题。
撰文:由子
编辑:Ho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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