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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2017年我省卫生计生系统获得中央及省级对下专项补助资金25项约64.43亿元,保障了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平稳推进。
据介绍,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我省工作任务和财力情况,以及我省卫生计生项目开展的整体规划,按照所承担的任务数量、补助标准、补助比例,采取“项目法”+“因素法”的分配方式,给予中央转移支付卫生计生对下专项资金,我省财政部门给予相应资金配套支持。其中,中央对下专项补助资金约45.23亿元,省级配套对下专项补助资金16.57亿元。我省根据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设立省级专项12个,专项资金达2.63亿元,主要用于县级新生儿重症能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等项目支出。
据介绍,在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中,统筹用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为23.14亿元,用于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含免费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工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9.09亿元,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8.36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项目5.97亿元,主要用于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补助。
据了解,相关补助资金均要求建立项目资金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将本区域内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省卫生计生委进行相关检查。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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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山东省卫生计生科教宣传”官方微信
作者:卢骁 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