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好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提升传染病防治监督水平,9月中旬,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根据前期纳入的试点范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其进行监督综合评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对辖区内一级医疗机构和同级疾控中心对其进行监督综合评价,并将评审汇总表和数据库于10月20日前省卫生监督所。
评价严格按照《2017年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相应检查表格逐项监督检查的内容打分。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检等8项内容。此次监督检查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市卫计委将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综合评价结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动态监管,将评价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年终考评、等级评审、校验等工作相衔接。
点击大拇指为我们点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