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省内全面推行
2017年09月15日15:52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起,我省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以总额预算为基础,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覆盖全省所有医疗机构。
改革内容包括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等内容。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精神类疾病和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结合门诊统筹探索适合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引导医疗机构使用适宜技术,节约医疗费用。统筹做好与按病种收费、付费的政策衔接,合理确定收费、付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到2017年底,除沈阳市外,其他各市确定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应达到100种。
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各市要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保障医保目录内药品、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支付。逐步从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家庭医生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向医院转诊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沈阳市将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坚持分组公开、分组逻辑公开、基础费率公开,结合实际确定和调整完善各组之间的相对比价关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费、付费标准包括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在内的全部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