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立医院五类医护人员要拿高薪!那么,全面提高医护人员收入,还有多远?
医改进行时,小编超欣赏的一句话评价是不以提高医护人员薪酬为目的医改都是耍流氓,(医生凭什么拿高薪,医学之声之前就已经分析过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下面的相关阅读进行查看)。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以下五类医护人员的薪酬进行改革:
1、关键和紧缺岗位;
2、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
3、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4、向急需紧缺的专业倾斜;
5、向产科、儿科等临床一线倾斜。
官网截图
官方报道文字如下(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王栋明供稿):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人员,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的幅度按不超过绩效工资水平的10%掌握,最高不超过最高控制线。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院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首次确定绩效工资最低控制线时,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掌握,最高控制线原则上不超过最低控制线的3倍。薪酬标准要充分体现医、护、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紧缺的专业倾斜,向产科、儿科等临床一线倾斜,充分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价值,避免大锅饭。
公立医院对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特殊报酬,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和团队的奖励,以及面向企业和社会承担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服务人员所获收益中发给医学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劳动报酬,由主管部门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模式。
众所周知,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就得从切实提高医护人员收入开始,提高医护人员薪酬是必然的趋势,是医改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关键。总而言之,就如之前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王贺胜所说那样,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是为了保护医疗服务卫生的生产力。在世界各国,医务人员都是一个较高收入的群体。这方面,行业之间不能有差别。要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苦付出。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得薪酬制度。
早在去年,目前部分地方已经重新核定了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江苏、安徽、江西等地探索编制备案管理。江苏镇江、广东深圳等地组建医疗集团,统筹使用人员编制,实行统一的人员招聘、岗位聘用、薪酬待遇、考核机制和教育培训制度。部分地方对紧缺、高层次人才,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福建、江西、江苏医改先行先试地区合理提高公立医院绩效薪资总量。部分地方实行院长年薪制,由同级财政发放,不纳入工资总额。
现在,内蒙古自治区提出这五类医护人员拿高薪,那么把医生高薪“养起来”还远吗?也许,这只是一个开始,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信号。希望,这次内蒙古的医护薪酬制改革之风能快点吹向全国各地,早日实现高薪养医,全面提高医护人员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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