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崇德卫生院因提供虚假报告将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今后在这家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信息服务中心《2017年1-6月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药占比分析》,崇德卫生院住院药占比指标在成都市排名前十。2017年9月13日,崇州市医保局对该院药品合理性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院存在检查结果欠真实问题。9月19日,该局再次突击检查该院医疗服务行为真实性,从调取的今年2月21日至9月19日期间的住院病历,发现该院所有住院病历中均有血常规及血糖检查报告,但现场检查该院化验室所有设备均已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库存试剂、试纸等均已过期,现场的医院负责人及医务人员亦自述2017年初该院的化验设备已坏,证实该院存在提供虚假报告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崇州市医保局对崇德卫生院作出解除协议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1294.00元,扣减保证金3726.00元。
该院自解除协议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提出与医保局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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