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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临床自查超六成撤回申请,CFDA核查进度完成60%

核心观点



20157月正式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


20157CFDA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要求对公告所列1622个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的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这标志药物临床数据自查核查工作正式开展。随后CFDA又相继发布29个公告,指导并通报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流程:先自查,再核查


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分为两步:申请人自查和CFDA核查。①自查流程:根据CFDA公示名单,相关申请人对已申请生产或进口的注册申请进行临床试验数据自查。自查后发现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未发现问题则向CFDA申请现场核查。②核查流程:根据申请现场核查的品种,核查小组公示现场核查计划并进行现场核查,然后采用盲审的方式对核查结果进行集中会审。若发现临床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注册申请不予批准;未发现问题,进入正常的审评审批流程。


自查结果:超过六成申请人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减轻CDE审评压力


目前,CFDA已发布9期公告,要求对2116个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开展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截止20176月底,除258个申请减免临床试验等不需要核查的注册申请外,申请人药物临床数据自查后主动撤回的注册申请有1316个,占62.2%;仅542个品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这大大减轻CDE在申报生产或进口的注册申请方面的审评压力。


核查结果:13期现场核查计划中约1/3注册申请已有审评结果


截止20178月,CFDA审核查验中心共发布13期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计划,总计382个品种。其中,企业撤回注册申请42个,CFDA批准进口43个,批准生产18个,批准临床5个,不批准8个,暂无审评结论的266个。换言之,已有审评审批结果的药品注册申请占30.3%,有69.7%的药品注册申请暂无审评结论。


截止今年6月药品核查工作已完成进度的60%


截止20176月底,542个待核查品种已核查313,57.7%。在已核查的药品注册申请中,新药注册申请94个,仿制药注册申请37个,进口药注册申请182个。其中涉嫌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的品种共计38个,仿制药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涉嫌造假现象最为严重。


主要问题:临床部分缺陷项居多,问题较为集中


根据313个药品注册申请的现场核查报告,共发现5111条缺陷项,其中临床部分4583条,生物分析部分528条。对缺陷项进行分类,发现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溯源方面、方案违背方面、试验用药品管理过程与记录方面和安全性记录、报告方面问题较多,占61.8%


风险提示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可持续性风险;执行力度低于预期;


正文


1 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概况


1.1 20157月开展药物临床数据自查核查工作,迈出药审提速第一步


为规范临床试验数据完整性与真实性,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2015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要求对2015722日前所有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的药品注册申请(共1622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随后CFDA又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等29个公告,指导并通报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1.2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的流程:申请人先自查,CFDA再核查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是指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临床试验项目数据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核查。其流程可概括为:先自查再核查。


自查流程:药审中心根据审评进度和评价需要,向核查中心提供需要核查的品种情况,并对其进行公示。相关申请人须对公示的品种进行临床试验数据自查。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后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应在CFDA 核查前主动撤回注册申请;自查后未发现问题则可向CFDA申请现场核查。


核查流程:对于申请现场核查的品种,CFDA公示现场核查计划,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撤回申请的视为接受现场核查。核查小组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进行现场核查,并采用盲审的方式对核查结果进行集中会审。集中会审后,核查中心向药品注册申请人和主要研究者反馈和沟通核查情况。如有异议可进一步提交资料,申请二次会审。综合核查意见与沟通情况,核查中心形成明确的核查意见,随相关材料转药审中心进行综合审评。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注册申请不予批准;未发现问题,进入正常的审评审批流程。




2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结果


2.1 超过六成申请人主动撤回注册申请,一定程度减轻药审中心审评负担

 

相关申请人药物临床数据自查结果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撤回注册申请,二是申请现场核查。目前,CFDA已发布9期公告,要求对2116个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开展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截止20176月底,除258个申请减免临床试验等不需要核查的注册申请外,申请人药物临床数据自查后主动撤回的注册申请有1316个,占62.2%;仅542个品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换言之,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大大减轻了药审中心在申报生产或进口的注册申请方面的审评压力。



2.2 自查后撤回注册申请的影响

 

CFDA规定:注册申请人自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完整性问题,主动撤回注册申请的,总局公布名单,不予追究责任。注册申请人重新开展或者补充完善临床试验后,可以重新申报。目前,已有企业在撤回后进行重新申报,如成都苑东的布洛芬注射液。


3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结果


3.1 13期现场核查计划中约1/3注册申请已有审评结果

 

20163月至20178月,CFDA审核查验中心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计划共13期,总计382个品种。据统计,对于上述382个品种,目前企业撤回注册申请的品种有42个,CFDA批准进口的品种有43个,批准生产的品种有18个,批准临床的品种有5个,不批准的品种有8个,暂无审评结论的品种(包含尚未进行现场核查的品种)有266个。换言之,已有审评审批结果的药品注册申请占30.3%,仍有69.7%的药品注册申请暂无审评结论。



3.2 截止20176月药品核查已完成进度的60%


截止20176月底,542个待核查品种CFDA核查小组已核查313,57.7%。在已核查的313个药品注册申请中,新药注册申请94个,仿制药注册申请37个,进口药注册申请182个。其中,涉嫌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的新药注册申请16个,占新药注册申请总数的17.0%;仿制药注册申请17个,占45.9%;进口药注册申请5个,占2.7%。临床试验数据涉嫌数据造假品种共计38个,其中仿制药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涉嫌造假现象最为严重。目前,CFDA已对其中30个注册申请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对涉嫌数据造假的临床试验机构及CRO予以立案调查。



3.3 发现的主要问题:临床部分缺陷项居多,问题较为集中


截止20176月,核查中心共派出检查组185个,组织检查员1635人次,核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763家次,生物样本分析单位121家次,分布于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药物临床试验存在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现象。根据313个药品注册申请的现场核查报告,共发现5111条缺陷项,其中临床部分4583条,生物分析部分528条。据统计,平均每个临床试验机构发现问题6条,平均每个生物样本分析单位发现问题4.4条。即临床部分发现的问题多于生物分析部分,临床试验机构发现的问题多于生物样本分析单位。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较为集中。依据《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对5111条缺陷进行分类,发现缺陷条款数量最多的部分依次为: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溯源方面(占28.1%)、方案违背方面(占12.0%)、试验用药品管理过程与记录方面(占11.6%)和安全性记录、报告方面(占10.1%),共发现缺陷3161项,占61.8%




3.4 临床数据造假处罚措施:3年内不受理相关申请人对该品种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吊销其资格


CFDA通过现场核查发现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存在问题,则3年内不受理相关申请人对该品种的申请,1年内不受理其所有药品注册申请,已经受理的不予批准。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的,责令所涉及专业限期整改,专业整改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评估,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检查通过可恢复临床试验资格;检查不通过的,取消其临床试验资格。


对于临床试验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将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将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等列入黑名单。



4 风险提示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可持续性风险;执行力度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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