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圆满完成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费用二次报销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号)文件精神,根据《玉溪市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玉人社发〔2017〕132号)通知及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玉溪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的通知(玉医保发〔2017〕22)文件规定,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的目标,凡自2017年1月1至2017年8月23日产生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已经报销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没有达到70%的,实行二次报销。
经核对《玉溪市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信息表》相关信息后,澄江县建档立卡医保二次报销人数为415人次,截止2017年9月30日实收415人次的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资料,实际支付415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309661.14元。其中路居镇52人次(单病种住院3人次、普通住院49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40563.18元,龙街街道镇147人次(单病种住院11人次、普通住院136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114511.81元,九村镇79人次(普通住院79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59244.39元,海口镇49人次(单病种住院4人次、普通住院43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28715.79元,右所镇76人次(特病门诊7人次、单病种住院3人次、普通住院49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60060.67元,凤麓街道12人次(特病门诊4人次、单病种住院1人次、普通住院3人次)共二次报销金额6565.3元。目前没有银行卡与身份姓名不符的退款。
此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二次报销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县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二次报销顺利完成,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资料收集。中心结算财务人员加班加点逐一核对,及时结算汇总拨付,确保二次报销费用及时打款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账户,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利益!
(澄江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