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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医保中心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工作

新平县医保中心圆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工作

 

     新平县医保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责任到人,于9月30日圆满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行二次报销工作。

及时认真组织做好信息采集,根据《玉溪市新平县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信息表》中“个人编号”查询到患者身份证号、住址,将患者按住址信息分乡镇(街道)进行编排、统计,制作成《新平县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费用二次报销信息采集表》,并通过“新平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下发到各乡镇(街道),要求认真做好《新平县建档立卡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信息表》的采集及填写工作,确保二次报销费用能及时支付到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或家属的银行账号。二是严格核对建档立卡人员信息,社保中心负责人对信息表上填写的内容进行复核,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全县应采集886人次信息,实际采集886人次信息。

    本次应结算886人次,实际结算886人次、统筹补助430406.2元、大病补助7068.22元。其中住院867人次、统筹补助425364.77元、大病补助6648.21元;特病门诊19人次、统筹补助5041.43元、大病补助420.01元。应支付886人次,实际支付886人次、统筹补助430406.2元、大病补助7068.22元。

          新平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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