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意味着,四川执行最新医保药品目录,自9月1日起,将人社部谈判确定的利拉鲁泰等36种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自11月1日起,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医保报销范围。四川的医保报销范围不但新增300多个药品,同时,36种“高价刚需药”也能医保报销。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因为关系到患者在治病时医保的报销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此次目录调整,不仅意味着报销比例的调整,也意味着用药的调整。
新版目录中新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据悉,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个药品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包括此前参保人员反映比较多的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还有5个是心血管病用药,如治疗急性冠脉综合症的替格瑞洛、治疗急性心梗的重组人尿激酶原等;其他的药品分别是肾病、眼科、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以及罕见病用药。5个中药中3个是肿瘤药,还有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这36种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达到70%。
四川省人社厅提出,各市(州)要抓紧制定国家谈判药品的执行办法,及时将36种药品全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报省厅备案,办法出台前发生的药品费用,要按规定给予支付。各市(州)不得调整有关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