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和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赋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职责,有效发挥卫生计生基层机构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网底”作用,2017年10月19日,市卫生计生委在双阳区召开了“2017年长春市落实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疾控中心及双阳区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近200人参会。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李昌辉处长、市疾控中心张兴国主任、双阳区卫生计生局吴运庆副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7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对涉及食品安全职责的卫生计生基层机构种类及各机构对应的食品安全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长春市卫生计生委经过认真研究,报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处同意,推荐双阳区作为我省落实《工作指南》的试点地区。此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是落实《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全面启动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认真谋划和积极实践,更加扎实有效地将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推向深入。
会上,李昌辉处长对如何落实好《工作指南》,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试点开展卫生计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目的就是要探索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办法、新措施,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和民生保障能力。二是强化协调督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以《指南》为指导和抓手,统筹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探索工作方法。各单位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也要同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要把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准备好、整理好、规范好,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作档案。
由长春市疾控中心人员对《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进行了解读,并就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程序与注意事项、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向与会人员做了培训。
2017年,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对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工作给予了特殊重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乡村一体化”、哨点医院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上开展了许多扎实有效的工作。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队伍要上下联动,发扬敢战必胜的工作作风,坚决完成国家、省卫生计生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监督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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