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近日,九江市人社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医疗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的通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险线”一站式结算。2017年10月1日起,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各定点医疗机构不再收住院预付金,只需负担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出院时一次性结清。
据悉,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弃婴和孤儿)、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常补和非常补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和60岁以上老年人、“两类”人员、“六类”对象、14类退役士兵、支出型低收入贫困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和成年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
近年来,九江市积极探索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机制,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整合并成功上线,实现了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信息共享,为“一站式”结算提供了平台基础。此后,凡以上救助对象就医,可充分利用医前救助政策,缓解无力筹资住院治病的压力,无需人社、民政、扶贫、残联、卫计委等部门来回奔波,真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既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同时又提高了经办机构为困难群众办事的效率。
附:部分文件截图
九人社发〔2017〕3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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