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身穿 蓝色制服
穿梭于各个医院的放射科
放疗科、核医学科等
各个放射诊疗场所的
卫生监督员们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说说
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的那些事!
作为放射诊疗机构
有哪些要求呢?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 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申请放射诊疗许可
需要什么材料?
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
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
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如果符合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会在二十日内
作出审查决定,对合格的予以批准
发给《放射诊疗许可证》
如果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项目或射线装置有变更时应先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过同意后方可开展或使用,否则就是违规了哦!
一要: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经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二要: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新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应当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三要:组织本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确保其佩戴个人剂量计上岗。为每个放射工作人员申办《放射工作人员证》。
四要:加强对放射源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来源:四川卫生计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