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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规范吗?省检查组带您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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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4+2”规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情况,11月20日,省卫生监督所宣可平一行来湖督查放射防护“4+2”规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湖州通策口腔医院湖州市吴兴区杨家埠龙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放射诊疗机构,重点围绕“四个一”“二合格”进行督查。“四个一”即持有一本《放射诊疗许可证》,配备一名影像专业医师,张贴一套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配备一套放射防护用品;“二合格”即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合格、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合格。

经查,上述2家放射诊疗机构均持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所有的放射诊疗设备均在许可范围内;现场随机抽取的“放射工作人员”均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放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和放射诊疗场所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省检查组人员现场进行指导,要求医疗机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整改到位。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不断强化对辖区放射诊疗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督促各基层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放射防护措施。同时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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