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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医疗信息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监管,宝山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结合辖区实际,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指南》等规定,对全区医疗广告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


首先,按照市所有关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要求, 每季度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发布的互联网医疗广告及医疗服务信息进行全覆盖巡查、监测,重点查处医疗机构网站中是否发布不真实、不合法、不科学、不准确的医疗服务信息,以及非医疗机构是否发布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的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次,进一步贯彻市所《医疗广告监督工作手册》的工作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对辖区医疗机构在报纸期刊、户外媒体等发布的广告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月至今,共监督检查监测各类媒体医疗广告3342条,其中报纸期刊类265条,电视节目、影视类120条,户外医疗广告265条,网络医疗广告1154条,互联网网站网页1538页,2家民营医疗机构因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被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及不良执业行为记4分,并将相关信息抄送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近年来,通过不断强化医疗广告监管,辖区医疗机构对依法发布医疗广告、规范医疗服务信息的意识显著提高。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服务、指导,在实施常态化监管基础上,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及户外广告的监督监测和巡查力度,促进辖区医疗广告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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