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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安徽省药监局公示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企业名单,公示期截止至12月5日。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为体现公平、公正、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安徽省药监局将最新审核的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企业进行公示,共涉及10种药品。
获得国内总代理企业包括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康正德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汇仁医药有限公司等。
来源:医药地方台 / 小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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