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城市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作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全市文明交通活动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当先锋做表率,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积极带头参与茂名市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秩序大行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学习、践行、传播交通文明礼仪,以自身的行为规范和良好素质感染和引领广大市民,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积极带头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交通人”。做文明行路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做文明骑车人,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礼让行人和机动车;做文明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不开“特权车”“霸王车”,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系好安全带,礼让斑马线,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不遮挡号牌,不向车窗外抛物,不乱停乱放,不接打电话,做文明交通的标杆。
传播礼仪,弘扬新风。积极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经常参与文明交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礼仪知识,主动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带动家人、亲友和身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创建文明城市,优化交通环境,是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排头兵,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明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力量,从我做起,告别交通陋习,争做文明有礼市民。我们深信,茂名市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秩序大行动有了您的支持和参与,茂名交通一定更畅通、更有序、更安全、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