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2017年第12号)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
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被检查企业名称 |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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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
张德武 |
企业负责人 |
石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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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巩凤芝 |
生产负责人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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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
巩凤芝 |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吉2016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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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GMP证书》编号 |
JL20150067 |
生产地址 |
吉林省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88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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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范围 |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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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证书机关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证书收回日期 |
2017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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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公众号欢迎原创文章投稿,投稿邮箱:2854409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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