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安排,现将大同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分别排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2、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尾数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层次紧缺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按实有参考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各单位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查询附件2【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下载资格复审公告后附件《大同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1份,并认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部分。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个人报名信息表。(请考生于12月5日12:00至12月8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如“内科学(呼吸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名称“内科学”,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学位论文。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至2017年12月9日。
6、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招考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证明。
8、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明确进入单位的工作时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在资格复审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10、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