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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又有药品被暂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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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通知,对广告严重违法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据10月份监测,标示为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身灵丸”、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特灵眼药”、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热中低频治疗仪”,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148号)要求,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请各地通知辖区内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对拒不执行的,依法查处。请各市(地)局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报送省局科技标准与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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