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北京多年的居民医保二元结构将在明年正式落幕,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不再区分城镇农村户籍。
记者|戚向坤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日前,北京医改又有了新动作,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了从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打破城乡差异,并为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到今年8月底,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为214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有186.1万人。此文件的发布,消除了城乡医保差异,凸显出了统一城乡医保的公平性。
农村居民持社保卡实时结算,无需再先行垫付医药费
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以及北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子女没有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徐仁忠表示,城乡医保统一以后,北京市农村居民也将发放社保卡,享受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无需再先行垫付医药费,减轻农村居民就医经济负担。
城乡医保统一后,财政补助力度加大,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1040元统一提高到1430元,提高了40%。文件同时明确,学生儿童和老年人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0元。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农户、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医保定点医疗单位范围扩大
据了解,在整合前,城镇居民在任何级别的医院门诊起付线都是650元,新农合在区内就医,一级医院执行的起付线是100元,二、三级医院执行的起付线是550元。整合以后,对城镇居民来讲,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在降低;而对于新农合居民来讲,区内就业待遇基本持平,但就医范围扩大更加显著。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在报销标准上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积极发挥医保调节作用,推进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新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全面提升,门诊最高报销比例比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到55%,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比原来提高了5-10个百分点,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城乡医保统一后,参保者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就医范围将大大增加,原有的833家新农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增加至3000余家。
北京市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中心主任白玉杰表示,与原来各区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120到200家左右相比,今后农村居民可在全市数千家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就医。
“基层首诊”机构范围扩大,有效期增至180天
新制度下,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
整合前,对城镇居民执行的是社区首诊,即城乡的老年人、无业居民等参保人群,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里有社区标识的医院才能转诊,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而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群,这次把社区首诊的范围扩展到一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也就是说,参保人员选定的定点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是中医专科的一级医疗机构,都可以办转诊手续。且原来转诊一次90天有效,这次调整到180天有效。
新制度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目前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徐仁忠表示,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基金共济能力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总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对于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将形成重要的促进和支撑。
消除城乡医保差异势在必行,此举可在全国复制
新制度下,北京市农村居民也将发放社保卡,享受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无需再先行垫付医药费,这将减轻农村居民就医经济负担。这也是医疗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但这也对地方财政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北京市的财政较为充沛,可以承受城乡医保统一的负担,但对于财力不足的地方而言,向北京市看齐明显是一道难题。不过,这并不妨碍那些经济发达的地方效仿借鉴。从长远而言,不仅要做到城乡无差别,也要做到首都和地方无差别,这才是最大化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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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县域,越懂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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