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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陕药采购中心公告


各相关单位:

按照《耗材信息日常变更原则及处理办法》,经审核,现将日常信息变更符合规定的产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更新平台数据。

 

附件 1、第三批十一大类企业日常信息公示表

     2、第三批十一大类产品日常信息公示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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