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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医院2018年第一次 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编制外临时工)公告

       平顺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为健全和完善医院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医院的发展和科室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临时工作人员7名。

一、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资格要求: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出生年月在1988年以后)。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临床护理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4日 -2018年1月2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平顺县人民医院护理部(门诊三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平顺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编制外)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领取);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3)《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 瑶

联系电话: 15235538733   8929507

(二)资格审查

1、护理部对报名者的信息材料进行登记汇总,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面试。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者,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面试、专业技能操作两个环节,均采取百分制形式,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40%。

面试、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最终人选。

1、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相关事宜届时在医院公示栏内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由人事科、护理部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根据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具体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2、专业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操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在医院公示栏内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录用对象,由医院人事科在院内公告栏内公示。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拟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接通知后无正当理由3天内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试用,考核合格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环节出现违纪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参加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卫计局计检监察办的监督。

 

咨询电话:89295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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