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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安徽马鞍山市药监局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活动,专项检查时间为2018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专项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对象: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
检查范围: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市局负责市辖区的零售药店检查,各县局负责辖区内零售药店检查。
专项检查内容
1.销售中药饮片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在岗。
2.购进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是否索取了供货商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3.现场检查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是否存在染色、增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4.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的购进和销售是否按照规定通过计算机管控。
5.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出售、出租出借证照或票据,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
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
1.各县局、市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实施。
2.各县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作为检查重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涉嫌染色、增重、掺杂、掺假等特征的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要进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对发现有零售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出售、出租出借证照或票据,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坚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立案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县局要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局药化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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