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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不断传出各大医疗机构药房被商业公司托管的消息,从省人民医院、中山一院开始,到南方、珠江医院、广州妇儿中心,家家都是大三甲。
无论是以什么名义「物流延伸服务」或「医药分开」,但总的来说,排他性的合作行为难免遭人非议。
药房托管究竟是「披着羊皮的狼」,还是医药分开的必由之路?行业及学术界一直争议不断。
2017年7月21日,广东省价监局召开专题研讨会,第一次就《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征集征求各方意见。
图片来源:广东省发改委官网
据参会人士透露,《指南》是反垄断执法机关根据近年来掌握的情况和线索,采取编码体例方式起草,共有9部分,从药房托管行为主体分类、被规制的行为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详列。
《指南》涉及公立医院、托管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3类主体的39种行为表现:
明确公立医院在招投标或遴选药房托管企业中有11种行为可能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明确医药企业(平台企业)3类18种行为可能有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达成横向垄断协议、违法代行行政职能的嫌疑;
明确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能违法指定提供服务,排除和限制行业企业公平竞争、不能剥夺市场竞争主体的法定定价权利等10种行为行政权力滥用形式。
第一次公开征集行业意见后,广东省价监局还将继续分类组织专题研讨,在修改完善基础上择机发布。同时,加大对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引导行业经营者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公平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是2018年广东最新医院药房托管名单,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难免有所错漏,欢迎指出共同完善。
内容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编辑: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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