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警惕!2018年,这些事千万不要干!
1、挂证
挂证放第一“实至名归”,是监管重点,也是灾区。虽然“老生常谈”,但药店必须引起注意。
年底了,药监对药店、执业药师挂证等问题不松反紧,短短2月,125名执业药师以及数家药店被处罚。
针对此乱象,总局发话,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不管是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日程,还是禁止网售处方药,重点无非是保障人民安全用药。药店挂证问题已触及人民安全用药,以及招揽社会乱象,作为“拦路虎”,国家必须清除。
2、违规销售处方药
处方药是药品流通行业的一大“禁忌”,存在诸多隐患。
国家医改有意将处方流向药品零售终端,然而药品零售终端问题众多,国家难以放开。为保证医改政策的安全有序,那必须先整、先治。
对此,6月28日食药总局发动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整治,波及全国,整治十大重点多项涉及处方药,全国不计其数的药店、诊所因此阵亡。
3、夸大销售保健品
保健品是药店搭配销售,提高业绩的“保障品”。为增长收益,夸大宣传,疯狂促销,吸引消费者时也吸引了药监。
果然,近期因夸大销售保健品引发的违规清理开始活跃。
总局通告10起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案例,要求对涉嫌销售假劣产品的,应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发布相关文件,整治保健品流通,要求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经营的保健品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销售保健品质量安全,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
4、非法进销药品
非法进销药品一直以来都是流通行业整治的重点。总局628发整治文件第一条就将“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列入整治重点。
5、盗刷医保
因盗刷医保、侵害患者权益,引发福建全省大整治。12月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管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消费的相关通知,要求福建医保店禁售非药品。
对盗刷医保大整治并非只有福建,国家人社局早已明令整治。虽然福建省首当其中,但作为试点,一旦成功,全国范围复制不用多说。
6、非法回收药品
药品回收是药品流通行业的重点,也是看点。合理回收,保障人民安全,国家支持。违规回收并销售,那就大祸临头了。
628整治文件也将“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的行为列入重点。
7、恶性竞争
恶性竞争扰乱市场,侵害多方利益,必须规范。
对此,江苏省在进一步改善药品生产流通文件中指出,“开办零售药店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求”。规划市场已被提上日程,那下一步就看结果了。
从以上7点总结一句话:非法的事不要干,违规的事不要干,合理合规经营才是王道。
来源:药店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