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强化环境法制观念,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洛阳市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真诚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自觉主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中去,共同打造我们的美丽洛阳。
为此,倡议做到以下四点:
一、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行者。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改变燃放烟花爆竹的旧习,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人人争当环保志愿者、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主动选用电子爆竹、鲜花、气球等安全、环保、低碳、绿色商品。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做改善空气环境的践行者,在居住人口密集区域禁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等要积极响应倡议,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同心同德,积极抵制影响大气环境的各种不良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从我开始,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和制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违规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积极向辖区公安机关或“110”举报,为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关系到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城市形象品位,环保让大家身体更健康,环保让大家生活更美好。让我们一起号召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同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减少大气污染、噪音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作出自己的贡献。
“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争做环保使者”,享受良好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自觉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蓝天,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建美丽洛阳、文明洛阳、和谐洛阳!
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