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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合力打通京津冀三地行政审批“断头路”

在天津拿的执业资格证,到北京、河北管不管用?在北京登记的社团组织,到天津、河北开展工作,还要再登记吗?在河北开办特殊门类公司,与在北京、天津开办的材料一致吗?能在三地经营吗?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通了许多交通上有形的“断头路”,同时也要尽可能打通行政审批方面无形的“断头路”。京津冀三地地理相通,在某些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却各有规范,互不相认,一地一审,劳心劳力。同,才能通,才有三地的一体化发展。京津冀统一审批服务标准,实现结果互认,不但方便企业和群众,也将大大减少三地政府部门的重复审批,实现简政放权。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审改办此前已达成《京津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共识》。根据这一合作共识,三地要在10个方面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改革思路协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权责清单协同,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招标投标协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审批标准协同,推进行政许可结果互认;网上办事协同,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程度;审批服务协同,推进服务标准化运行;审批体制协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审批机制协同,推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监督管理协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便民服务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后,市审批办积极推动落实。在完成一系列前期工作后,近日已整理出首批20多个有望在京津冀三地实现“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许可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证照名称一致,审批结果互认”的审批事项,推进适用范围有地域限制的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在全区域范围内均有效,实现许可结果互认,一地许可,三地经营。


  市审批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与我市各相关委办局共同努力,积极协调北京市、河北省对口单位,尽快形成一批行政审批一体化的具体成果,让三地企业和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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