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辽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毕业生206名。
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附件2)。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2018年市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引进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具体岗位、学历等要求);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辽阳地区卫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精神卫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助产四个专业岗位设立笔试环节)、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至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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