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井陉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对魏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玻璃门上贴有洗眼线、洗眉毛、洗纹身、除皱、脱毛、点痣、双眼皮等内容;顾客服务档案中,有医学美容术前知情同意书,发现5名顾客洗眉记录,每人收费199元,累计收费995元;魏某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经调查,确认了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事实,执业时间2个多月,执业期间未对患者造成伤害。
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违反了《执业师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医疗美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这是我县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亮剑”行动中发现的一起典型案例,目前很多生活美容机构开展洗纹眉、洗纹身、割双眼皮、针灸减肥、注射玻璃酸钠等行为,这些行为属于医疗美容,从业者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医师执业证书》方可开展,需要有专业的消毒灭菌知识和设施设备,相应的急救设施及药品,生活美容机构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县自“亮剑”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由卫生计生、工商、公安、人社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小组,建立部门合作、相互移送机制,并定期召开协调会,联合执法等行动,卫生计生执法人员组织生活美容机构执业人员开展了相关知识培训,充分净化了生活美容市场,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
在此,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发现违法线索积极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举报电话87560280 8756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