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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省卫生计生委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暨驻长医疗美容机构约谈会在长春召开

近日,吉林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要求,及时对各市(州)下发相关文件,会同省网信办、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以覆盖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医疗美容培训,广告推广全链条为主要内容;以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单位,惩处一批不法分子为抓手;以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为目的,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会议要求,以“四个严厉”为先导,逐步清理医疗美容市场鱼龙混杂的乱象。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此次专项行动要求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和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三是严厉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四是严厉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专项行动将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和美展会“微整形”相关信息监控,清理互联网不良信息。

会议组织省、市两地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中强调,一是要求医疗美容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美容机构要知法懂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出台的文件要求。二是要恪尽职守、依法依规、诚信服务,对一些医疗美容机构科室设置不达标,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特别是美容主诊医师未经培训合格,未经登记备案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法进行规范和整治。三是部门联动广泛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制作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发挥新媒体优势进行多渠道宣传。四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对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和无证人员说不。

省、市、区三级监督行政部门负责人及驻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闫洪海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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