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已经提出征求意见稿的《药品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确将取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同时,CFDA也已经正式发布文件,就取消GMP认证、推广两证合一进行了解读。在多年的讨论之后,GMP认证的正式取消基本上已确定。
随之而来的,是药企的一系列问题和不解。为什么要取消?为何在此时取消?取消之后将上马哪些新举措?药企又应如何理解及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都尚有待厘清,同时企业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有效应对。
本次培训从GMP法规变化为出发点,重点介绍取消GMP认证对中国制药行业带来的影响,对于国内各药厂高层、申报人员、认证人员、QA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都是十分有帮助。
为此,本单位定于2018年4月20日至 22日在杭州市举办“GMP认证取消后的企业应对措施专题培训班”,邀请业内权威专家针对最新政策法规及实施等方面做深入解析,帮助企业厘清思路,欢迎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 4月20日-22日 (培训两天、20日全天报到)
地点:杭州市 (具体地点、报名后通知)
二、培训对象:
制药企业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控制管理人员、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物料管理人员、注册管理人员、设备验证管理人员、计量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与检查相关的各类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形式
邀请资深权威专家:务实讲授,实例分析,专题探讨,互动答疑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 2500元/人;包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咨询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可现场交纳或提前汇款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路遥13910496728
传真:010-88286260
微信/QQ:2234904130
邮 箱:13910496728@139.com
附件一: 日程安排
第一天 09:00-12:00 14:00-17:00 |
一、GMP认证的发展趋势 1. GMP认证在我国的发展历史 a) GMP认证实施30年来的成果和问题 b) 现阶段面对的问题:重审批、轻监管 2. 2017年国家局、省局飞检情况统计 3. FDA行政审批制度的参考和借鉴 主讲老师:吴老师 浙江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 国家级检查员 二、CFDA未来核查的变革要点 1. 《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a) 如何按照风险确定检查频次 b) 如何以具体品种为主开展监管 2. CFDA未来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建设 a) 检查员专职化 b) 检查装备和资源 3. CFDA未来检查方式的变化 a) 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延伸检查、专项检查 b) 以抽检、监测、价格、投诉等启动的检查 4. 取消认证和“两证合一” a) 从CFDA监管职能的转变看认证的作用 b) 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整合方式 互动交流(约半小时) 主讲老师:李老师 省级认证中心 GMP起草人之一 参与修订了新《药品管理法》 资深国家级检查员、检查组长、境外检查员。参与GMP检查及飞检几十次。 |
第二天 09:00-12:0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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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对于取消gmp认证的应对措施 1. 企业内部高风险区域分析及解读 a) 从不同品种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急需性、整体生产水平开展企业风险自评 b) 常见的数据完整性风险问题 c) 常见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风险点自评 2. 医药行业链的上下游扩展检查 a) 上游原料辅料、原料的原料检查 b) 下游产品分销情况检查 c) 不良反应检查 3. 企业分担风险的方法及措施 a) 药品上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应用 b) 委托生产、品种转移、场地变更 c) 如何开展海外注册业务 互动交流(约半小时) |
主讲老师:李老师 省级认证中心 GMP起草人之一 参与修订了新《药品管理法》 《药品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资深国家级检查员、检查组长、境外检查员。参与GMP检查及飞检几十次。 |
单位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中科凯晟(北京)化工技术研究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玉泉路支行
账号:0200063009200087710
五、报名咨询:
培训中心负责人:路 遥 13910496728
微信/QQ:223490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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