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招聘
一、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医疗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流动编制及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临床各专科医师岗位招聘的博士毕业生为事业编制,专职科研岗位优先招聘博士后,同时医院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及具有竞争力的待遇条件,包括:
1.临床各专科住院医师:中山大学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提供40~60平方米人才公寓租住。
2.获评《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青年拔尖人才,前三年可享受特岗津贴,并提供40~60平方米人才公寓免租居住5年。
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凤凰计划”),医院每年选派优秀青年人才5~10名赴国外研修1年,提供资助10~15万/年。
4.聘请杰出专科教授学者(“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杰青优青”等)为指导老师,进行一对一培养指导。
5.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规培期间工资绩效奖励一概齐全。
6.依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技奖励办法》可获科技奖励。
7.可认定为中山大学硕士生导师,具备相应条件者可招收在读研究生。
(二)流动编制岗位,根据学校、医院的相关规定,到院工作2-3年(硕士一般为2年,本科为3年),可申请参加事业编制公开招聘,选拔为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符合相应条件者,也可参加竞聘。
(三)流动编制及合同制人员,合同期内执行我院合同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并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和住房公积金。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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