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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上海2018年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采购的通知

沪药事(2018)23号

  发布日期:2018-03-21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2018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18年3月21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3月22日生效议价。

二、药品信息核对

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三、药品网上议价

1、已公布的药品,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

2、阳光平台提供外省市、本市和同品种采购价格信息作为议价参考。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321 

  附件:2018年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

附件请点击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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