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2018)23号
发布日期:2018-03-21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2018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直接挂网采购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18年3月21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3月22日生效议价。
二、药品信息核对
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三、药品网上议价
1、已公布的药品,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
2、阳光平台提供外省市、本市和同品种采购价格信息作为议价参考。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联系部门:社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3月21日
附件:2018年第一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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