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省眼科医院院长史伟云同志收到了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反馈函,这份《关于山东团史伟云代表意见的反馈》中写道:“史伟云代表,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文字修改意见,对完善《报告》内容、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您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予以采纳。”
史伟云代表在审议周强院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认为如果将报告中关于“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修改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能更全面的展示最高法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维护和谐医患关系的决心与已经为之做出的巨大努力。
史伟云代表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经过最高法的认真研究,史伟云代表的这一建议被最高法采纳。最高法工作人员,将采纳意见函亲手交到史伟云代表手中,并郑重感谢史伟云代表对报告的建议。
史伟云代表在审议现场
作为医疗界代表,史伟云同志代表广大医务工作者发声,建议将“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于有效抑制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让医务人员在医患矛盾和困境中解脱出来,保护患者的正常就医秩序,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医学文明的进步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