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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指南 (2018年)

    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一)申报时间:4月2日—4月15日;

    (二)积分初审:4月16日—4月24日;

    (三)申请复核:4月25日—4月27日;

    (四)积分复审:4月28日—5月3日;

    (五)公示排名:5月7日—5月11日;

    (六)填报志愿:6月14日—6月19日;

    (七)公布结果:6月25日。

     二、申请对象(详见附件2)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

    (二)至少有一项符合条件

    1.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3.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

     三、申请流程

    (一)请人在“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系统”)网上申报、上传资料保存、报名确认,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以再修改;

(二)各街镇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资格及资料未及时上传的申请人予以退回);

(三)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根据职责分工审核);

(四)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五)各街镇受理复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到各街镇积分入学窗口);

(六)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根据职责分工审核);

(七)公示积分排名(关注“黄埔信息网” 、“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八)公布积分排名结果(关注“黄埔信息网”、“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九)申请人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填报志愿;

   (十)区教育局分批分配学校;

   (十一)区教育局分批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十二)各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四、排名规则

 (一)根据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在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申请人的居住证、养老保险分值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

 (三)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具有同等积分入学资格。

  五、申请步骤

 (一)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积分入学系统”,注册账号、上传资料图片(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在系统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二)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适时登陆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重新修改和上传;

 (三)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需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日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上传申请资料,并重新确认;

 (四)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到“积分入学系统”所填报的街镇提交纸质材料。

六、指标及分值(详见附件3)

七、申请所需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4)

八、证明材料办理指引(详见附件5)

九、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

十、各街镇计划生育审核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十一、各街镇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8)

十二、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街镇咨询、复核地址和电话(详见附件9)

 

 

 

 

 

附件1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4月2日—4月15日

网上申报。4月2日09:00,“积分入学系统”开放,4月15日17:00系统关闭。

4月16日—4月24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

4月25日—4月27日

1.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2.各街镇受理复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到各街镇积分入学窗口)。

4月28日—5月3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申请人可登陆“积分入学系统”查询复核情况。

5月7日—5月11日

公示积分排名(关注“黄埔信息网”、“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5月15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6月11日

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

6月14日—6月19日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6月14日9:00至6月19日23:59)。

6月25日

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附件2

申请对象的有关说明

 

一、申请适合对象

(一)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来穗人员;

(二)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 6 周岁(时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三)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

二、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一)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止至 2018 年8月31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2016 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三)2016 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 2010 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四)2010 年1月1日前办理的《广州市暂住证》,有效年限按“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连续计算。

三、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一)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共同拥有产权的固定住所;

 (二)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在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人的;

 (四)单位宿舍需提供有效的单位房产证或有效满一年以上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的;

 (五)居住在宅基地的房屋需提供社区(村)集体或宅基地物业等房产物业证明,还要加上社区(村)出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盖章证明的。

四、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一)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有效满一年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在本区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其他从事创业活动者。

五、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二)驻黄埔区企业或单位在本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六、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籍

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提供在校证明《学生基本情况表》。

 

 

附件3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积分指标及分值

栏目

积分指标

分数

备注


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每满1个自然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

最高50

居住证、合法稳定有效登记时长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居住证、合法稳定有效登记时长积分累加。(最高分50分)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未在本区申报居住登记

0


在本区购房或自建房居住

50


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已办理有效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同时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每满1个自然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

最高50


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同时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每满1个自然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

最高50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非本区居住

0


在本区有效就业登记的

10

截止至3月31日(最高分10分)


在本区有效工商注册的

10


其他

0


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或以上

30

截止至3月31日,在本区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年及以上的取整数年,超过月份不计分。如:缴纳3.6年积分依然为6分,4.9年积分依然为8分。(最高分30分)


养老保险累计满14年

28


养老保险累计满13年

26


养老保险累计满12年

24


养老保险累计满11年

22


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

20


养老保险累计满9年

18


养老保险累计满8年

16


养老保险累计满7年

14


养老保险累计满6年

12


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10


养老保险累计满4年

8


养老保险累计满3年

6


养老保险累计满2年

4


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

2


养老保险累计不足1年的每月0.1

0.1×月数


其他险种

0


未购买社保

0


研究生(硕士)或以上学历

30

只计算最高学历积分,不累加,最高分30分


大学本科学历

20


大学专科学历

10


高中或中专、中技学历

5


其他学历

0


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

30

只计算最高职称或最高职业资格积分,不累加,最高分30分


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

20


初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五级

5


其他证书

0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在本区登记备案

10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在本区登记备案

5


未在本区备案

0


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近年3年度国税+地税总额(元)÷40000(元)=分数

分数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既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分数累计。(最高分40分)


近年3年度个人所得税总额(元)÷1000(元)=分数


非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近3年在本区有参加志愿服务

近年3年(2015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参加本区志愿活动服务时长(小时)÷50=分数

分数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最高分10分)


近3年在本区无参加志愿服务

0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0名,且申请人为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

30

上一年度指2017年。(最高分30分)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0名,且申请人为普通工人

15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1-200名,且申请人为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

25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1-200名,且申请人为普通工人

10


非本区前200名纳税企业

0


在本区公办、民办学校接受小学教育

学期数×3=分数

(最高分36分)


未在本区公办、民办学校接受小学教育

0


总分合计

276









说明:“指标及分值”只计算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其中一方(合法稳定住所除外)。

 

 

             

 

 

 

 

附件4

申请所需上传材料(原件)

 

一、户口簿及身份证(本人、配偶及随迁子女)

 (一)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二)身份证(正反面);

 (三)随迁子女出生证;

 (四)居住证(正反面);

 (五)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六)结婚证或离婚证。

二、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材料

 (一)高中或中专、中技学历上传学历证书

 (二)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①验证《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为 30 天,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进行在线验证,以便审核部门网上核实;②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必须有本人相片);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学历为境外学历的,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三、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

 (一)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拥有供其居住的房屋,提供房产房产证或查册表;

 (二)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公租房的,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适用来穗务工人员)》证明材料;

 (三)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

 (四)单位宿舍需提供单位房产证或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五)居住在宅基地需提供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村委集体或宅基地物业(小产权住房),除了出示房产物业证明之外,还要加上村委会出示的盖章证明。

 四、计划生育情况材料

申请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子女相关信息证件到黄埔区现居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进行计生审核

五、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材料

(一)属在省社保参加养老保险的,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并提供加盖黄埔区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此项如属资格审核或积分申请项则需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

(二)属在黄埔区参保缴费的,提供加盖黄埔区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则需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

六、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有效期满一年的就业登记证明(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事登记证明

 七、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后截图(附上网址),如果系统无法查找到数据,则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属省外来穗人员,必须先申请资格确认,提供《确认申报表》原件。(资格确认指南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bszn/201108/t20110818_172076.html)。

 八、国家职业资格材料

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在国家、省、市职业资格证书官方查询网站的证书真实性核查结果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站地址信息)

 九、纳税情况材料

近3年度生产经营累计缴纳税额或近3年度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以纳税年度所属期为准,一年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十、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小升初申请人到子女就读学校(限本区小学)开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十一、志愿服务材料

指定的志愿服务网站系统查询并截图,必须含网站地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时长信息页面(志愿服务时长统计时段为2015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十二、企业加分材料

公司或企业名称必须是纳税部门登记的全称,提供公司职位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公司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在职证明(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附件5

证明材料办理指引

 

一、就业登记证明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大沙北路110号二楼或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办理。

二、出租屋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申请人到本区居住地所在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见附件3)

三、社会保险查询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lss.hrssgz.gov.cn,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打印社保证明

四、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子女相关信息证件到现居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进行计生审核。

五.社保缴费证明查询网址

(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厅http://www.gdsi.gov.cn

(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厅http://www.gzlss.hrssgz.gov.cn

六、学历查询网址

(一)《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

(二)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三)中专学历查询

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_bljgcx_jyt.jsp

七、职业技能资格查询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http://zscx.nvq.net.cn

(二)广东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http://www.gdosta.org.cn

(三)广州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查询

http://gzjn.gzlm.net/cjcx.php?typeid=1

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二)省外来穗人员先申请资格确认,办事指南网址

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bszn/201108/t20110818_172076.html

九、志愿服务查询

i志愿http://www.gdzyz.cn

十、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登录网址

(一)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36.7.172.99:7007/huangpu-web

(二)遇到技术问题

咨询电话:020-22127396,QQ:2829798109

十一、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疑难问题咨询解答公共邮箱

hpqjfrxzx@163.com

 

 

 

 

 

 

 

 

 

 

 

 

 

 

 

 

 

 

 

 

 

 

 

 

附件6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各职能部门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单位

审核业务

咨询电话

黄埔区教育局

积分学位分配

82111495

黄埔区来穗局

计算积分、公示积分排名

82378907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纳税区库留成前200名企业

82118738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黄埔区商务局)

财政纳税区库留成前200名企业

82111493

82111490

黄埔区公安分局

来穗人员户籍

82286220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就业备案登记

82554412

82376200

2.缴纳社会保险

82118456

3.专业技术资格

89851832

4.职业技能资格

82378993

广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局(黄埔区国土规划局)

区城建档案馆设在房管所的查册窗口

自购(自建)房

82111687

广州开发区房管所

自购(自建)房

82111685

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

自购(自建)房

82394681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租房

82375900

83651637

租赁备案

82296746

协助审核自购(自建)房

82111687

黄埔区卫生计生局

疫苗接种咨询

82111433

计划生育

见附表3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经商营业

32399017

团黄埔区委

志愿服务

82378721

广州开发区国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82482519

黄埔区国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82091430

广州开发区地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82384562

黄埔区地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12366转2

 

附件7

各街镇计划生育审核咨询电话

街镇

地址

咨询电话

黄埔街

海员路183号2楼202室

82271351

红山街

黄埔区文船路208号三楼计生窗口

82396931

鱼珠街

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602室

82288602

大沙街

大沙东路101号302室

82287101

文冲街

石化路128号三楼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32026807

穗东街

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B栋201室

82066953

南岗街

黄埔东路3731号101室

82240329

荔联街

榕悦一街2号

82207379

长州街

长洲街金州南路1号(政务中心)2号窗口

82037490

夏港街

东园三街1号二楼201A室

82112778

萝岗街

萝岗街公路街118号

82081339

东区街

开创大道393号

82119912

联和街

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4楼

61002023

永和街

永和街新业路23号

32981870

九龙镇

九佛建设新街1号

87487269

 

 

附件8

各街镇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地址和咨询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鱼珠街

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1楼大厅

82100050

鱼珠街

茅岗路288号旁治保会一楼

82369413

黄埔街

港湾路362号一楼(黄埔街政务服务中心)

82290630

大沙街

大沙地东295号大沙和家

82294250

大沙街

大沙地东137号后座(横沙服务站)

82100742

大沙街

长盛街83号大院(姬堂服务站)

82379005

大沙街

镇东路31号二楼(泰景服务站)

82394123

大沙街

大沙地东69号101(大沙东服务站)

82296016

文冲街

石化路128号三楼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

82383183

红山街

文船路208号三楼304双岗服务站

82387347

红山街

吉庆里2号2楼黄岗服务站

82361380

红山街

黄埔东路1541号沙浦服务站

82391430

穗东街

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栋

82066595

南岗街

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南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82244826

南岗街

南岗路5号(南岗社区服务站)

82243962

南岗街

沙步二横路1号(沙步社区服务站)

82039754

荔联街

榕悦一街2号112室

82269056

长洲街

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

82206321

夏港街

东园三街1号

82112654

夏港街

东园二街2号104室(青年服务站)

82112143

夏港街

创业路90号(普晖服务站)

82112287

夏港街

金友街98号(丽江服务站)

82099098

夏港街

金碧路95号(金碧服务站)

82112284

夏港街

东基聚群街1号(东基服务站)

82098071

夏港街

西基成呈街6号(西基服务站)

32286461

夏港街

农民公寓东晖路东6栋之一、二临381-382号(东晖服务站)

82111553

东区街

刘村路1号村委大楼(加油站旁)

32059076

东区街

东区街火村工作站(火村村委会)

82070657

东区街

笔村大路91号(笔村村委会)

32289830

东区街

东鸿七巷6号001(南康工作站)

82066509

东区街

春晖一街103号(东区工作站)

82020219

东区街

骏业路8号(佳大工作站)

82267179

萝岗街

萝岗街道公路街118号

82082598

萝岗街

石桥三街2号(石桥服务站)

32085040

萝岗街

荔红路67号二楼(萝岗服务站)

82083717

萝岗街

荔红路162号二楼(荔红服务站)

82080009

萝岗街

水西路33号二楼(水西服务站)

82077190

萝岗街

萝峰路1号(萝峰服务站)

82081441

萝岗街

永顺大道长平高田段48号旁(长平服务站)

82092088

萝岗街

山香路7号(汇星路)香雪居委一楼(香雪工作组)

62259232

萝岗街

岭新街3号岭头居委内(岭头服务站)

82259599

联和街

联和街开创大道2811号(暹岗服务站)

82581802

联和街

玉树新村38栋302(玉树服务站)

32210338

联和街

长安街90号121室(黄陂南服务站)

62845284

联和街

科学大道112号绿地智慧广场A1栋201室(科学城服务站)

82000421

联和街

天鹿花园天鹿三街10号101室(联和服务站)

87090418

联和街

开创大道北万科新里程B8-1(金峰园服务站)

62260612

联和街

八盛南街1号(天鹿湖服务站)

87219874

联和街

广汕路长安段11号黄陂居委会(黄陂北服务站)

38994703

永和街

新业路23号(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

32981873

九龙镇

九龙镇九佛育贤路32号(九佛服务站)

87487725

九龙镇

九龙镇凤尾路63号D栋一楼(凤尾服务站)

87490180

九龙镇

九龙镇镇龙宝龙四街11号(镇龙服务站)

82877298

 

 

 

附件9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各街镇咨询、复核地址和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鱼珠街

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1楼大厅

82100050

黄埔街

丰乐南路432号(黄埔花园客服服务中心)二楼

82296830

大沙街

大沙地东295号大沙和家

82294250

文冲街

石化路128号三楼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

82383183

红山街

文船路208号三楼红山街政务服务大厅

82396931

穗东街

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栋

82066595

南岗街

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南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82244826

荔联街

榕悦一街2号112室

82269056

长洲街

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

82206321

夏港街

东园三街1号政务大厅8号窗口

82112142

东区街

开创大道393号

82119913

萝岗街

萝岗街道公路街118号

82082598或82083713

联和街

长安街90号121室(黄陂南服务站)

62845284

永和街

新业路23号(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

32981873

九龙镇

九龙镇学政路镇党校大院(镇政府旁  九佛幼儿园对面)

87491620

 

    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一)申报时间:4月2日—4月15日;

(二)积分初审:4月16日—4月24日;

(三)申请复核:4月25日—4月27日;

(四)积分复审:4月28日—5月3日;

(五)公示排名:5月7日—5月11日;

(六)填报志愿:6月14日—6月19日;

(七)公布结果:6月25日。

二、申请对象(详见附件2)

    (一)必须符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2.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

    (二)至少有一项符合条件

    1.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2.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3.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

    三、申请流程

    (一)请人在“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积分入学系统”)网上申报、上传资料保存、报名确认,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受理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以再修改;

(二)各街镇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资格及资料未及时上传的申请人予以退回);

(三)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根据职责分工审核);

(四)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五)各街镇受理复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到各街镇积分入学窗口);

(六)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根据职责分工审核);

(七)公示积分排名(关注“黄埔信息网” 、“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八)公布积分排名结果(关注“黄埔信息网”、“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九)申请人登录“积分入学系统”填报志愿;

    (十)区教育局分批分配学校;

    (十一)区教育局分批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十二)各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四、排名规则

 (一)根据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在总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申请人的居住证、养老保险分值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

 (三)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具有同等积分入学资格。

五、申请步骤

 (一)准备有效的基本材料后,登录“积分入学系统”,注册账号、上传资料图片(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并在系统确认提交;申请人按居住证地址选择街镇受理,居住证属外区的,选择我区就近的街镇受理;

 (二)各街镇对申请人所填报及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申请人适时登陆系统查询本人信息是否退回,根据指引对不合格退回的资料和图片重新修改和上传;

 (三)已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确认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需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于受理日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上传申请资料,并重新确认;

 (四)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本人所得的积分,有异议的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出复核申请,同时到“积分入学系统”所填报的街镇提交纸质材料。

六、指标及分值(详见附件3)

七、申请所需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4)

八、证明材料办理指引(详见附件5)

九、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6)

十、各街镇计划生育审核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十一、各街镇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地址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8)

十二、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各街镇咨询、复核地址和电话(详见附件9)

 

 

 

 

 

附件1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4月2日—4月15日

网上申报。4月2日09:00,“积分入学系统”开放,4月15日17:00系统关闭。

4月16日—4月24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初审。

4月25日—4月27日

1.申请人网上查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2.各街镇受理复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同时递交纸质证明材料到各街镇积分入学窗口)。

4月28日—5月3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申请人可登陆“积分入学系统”查询复核情况。

5月7日—5月11日

公示积分排名(关注“黄埔信息网”、“广州黄埔发布”微信公众号)。

5月15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6月11日

公布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

6月14日—6月19日

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6月14日9:00至6月19日23:59)。

6月25日

公布学位分配结果。

 

 

 

附件2

申请对象的有关说明

 

一、申请适合对象

(一)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来穗人员;

(二)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 6 周岁(时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三)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

二、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一)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止至 2018 年8月31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2016 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三)2016 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 2010 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四)2010 年1月1日前办理的《广州市暂住证》,有效年限按“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连续计算。

三、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一)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共同拥有产权的固定住所;

 (二)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在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人的;

 (四)单位宿舍需提供有效的单位房产证或有效满一年以上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的;

 (五)居住在宅基地的房屋需提供社区(村)集体或宅基地物业等房产物业证明,还要加上社区(村)出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盖章证明的。

四、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一)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有效满一年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在本区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其他从事创业活动者。

五、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二)驻黄埔区企业或单位在本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六、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籍

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提供在校证明《学生基本情况表》。

 

 

附件3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积分指标及分值

栏目

积分指标

分数

备注


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每满1个自然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

最高50

居住证、合法稳定有效登记时长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居住证、合法稳定有效登记时长积分累加。(最高分50分)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未在本区申报居住登记

0


在本区购房或自建房居住

50


在本区合法出租屋居住(已办理有效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同时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每满1个自然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

最高50


在本区注册的企业员工宿舍居住,同时在本区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每满1个自然月得1分,不足1月的不算分。

最高50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非本区居住

0


在本区有效就业登记的

10

截止至3月31日(最高分10分)


在本区有效工商注册的

10


其他

0


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或以上

30

截止至3月31日,在本区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年及以上的取整数年,超过月份不计分。如:缴纳3.6年积分依然为6分,4.9年积分依然为8分。(最高分30分)


养老保险累计满14年

28


养老保险累计满13年

26


养老保险累计满12年

24


养老保险累计满11年

22


养老保险累计满10年

20


养老保险累计满9年

18


养老保险累计满8年

16


养老保险累计满7年

14


养老保险累计满6年

12


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

10


养老保险累计满4年

8


养老保险累计满3年

6


养老保险累计满2年

4


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

2


养老保险累计不足1年的每月0.1

0.1×月数


其他险种

0


未购买社保

0


研究生(硕士)或以上学历

30

只计算最高学历积分,不累加,最高分30分


大学本科学历

20


大学专科学历

10


高中或中专、中技学历

5


其他学历

0


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

30

只计算最高职称或最高职业资格积分,不累加,最高分30分


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

20


初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五级

5


其他证书

0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在本区登记备案

10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在本区登记备案

5


未在本区备案

0


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近年3年度国税+地税总额(元)÷40000(元)=分数

分数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既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分数累计。(最高分40分)


近年3年度个人所得税总额(元)÷1000(元)=分数


非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近3年在本区有参加志愿服务

近年3年(2015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参加本区志愿活动服务时长(小时)÷50=分数

分数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最高分10分)


近3年在本区无参加志愿服务

0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0名,且申请人为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

30

上一年度指2017年。(最高分30分)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0名,且申请人为普通工人

15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1-200名,且申请人为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

25


企业纳税排全区前51-200名,且申请人为普通工人

10


非本区前200名纳税企业

0


在本区公办、民办学校接受小学教育

学期数×3=分数

(最高分36分)


未在本区公办、民办学校接受小学教育

0


总分合计

276









说明:“指标及分值”只计算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其中一方(合法稳定住所除外)。

 

 

             

 

 

 

 

附件4

申请所需上传材料(原件)

 

一、户口簿及身份证(本人、配偶及随迁子女)

 (一)户口簿(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

 (二)身份证(正反面);

 (三)随迁子女出生证;

 (四)居住证(正反面);

 (五)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六)结婚证或离婚证。

二、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材料

 (一)高中或中专、中技学历上传学历证书

 (二)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①验证《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为 30 天,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进行在线验证,以便审核部门网上核实;②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必须有本人相片);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学历为境外学历的,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三、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

 (一)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拥有供其居住的房屋,提供房产房产证或查册表;

 (二)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公租房的,提供《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适用来穗务工人员)》证明材料;

 (三)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

 (四)单位宿舍需提供单位房产证或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附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五)居住在宅基地需提供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村委集体或宅基地物业(小产权住房),除了出示房产物业证明之外,还要加上村委会出示的盖章证明。

 四、计划生育情况材料

申请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子女相关信息证件到黄埔区现居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进行计生审核

五、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材料

(一)属在省社保参加养老保险的,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并提供加盖黄埔区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此项如属资格审核或积分申请项则需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

(二)属在黄埔区参保缴费的,提供加盖黄埔区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则需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

六、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有效期满一年的就业登记证明(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事登记证明

 七、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后截图(附上网址),如果系统无法查找到数据,则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属省外来穗人员,必须先申请资格确认,提供《确认申报表》原件。(资格确认指南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bszn/201108/t20110818_172076.html)。

 八、国家职业资格材料

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在国家、省、市职业资格证书官方查询网站的证书真实性核查结果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站地址信息)

 九、纳税情况材料

近3年度生产经营累计缴纳税额或近3年度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以纳税年度所属期为准,一年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十、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小升初申请人到子女就读学校(限本区小学)开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十一、志愿服务材料

指定的志愿服务网站系统查询并截图,必须含网站地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时长信息页面(志愿服务时长统计时段为2015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十二、企业加分材料

公司或企业名称必须是纳税部门登记的全称,提供公司职位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公司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在职证明(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

 

 

 

 

附件5

证明材料办理指引

 

一、就业登记证明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大沙北路110号二楼或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办理。

二、出租屋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申请人到本区居住地所在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见附件3)

三、社会保险查询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lss.hrssgz.gov.cn,进入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打印社保证明

四、计划生育证明

申请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子女相关信息证件到现居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进行计生审核。

五.社保缴费证明查询网址

(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厅http://www.gdsi.gov.cn

(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厅http://www.gzlss.hrssgz.gov.cn

六、学历查询网址

(一)《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

(二)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三)中专学历查询

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_bljgcx_jyt.jsp

七、职业技能资格查询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http://zscx.nvq.net.cn

(二)广东省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http://www.gdosta.org.cn

(三)广州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查询

http://gzjn.gzlm.net/cjcx.php?typeid=1

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查询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网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二)省外来穗人员先申请资格确认,办事指南网址

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bszn/201108/t20110818_172076.html

九、志愿服务查询

i志愿http://www.gdzyz.cn

十、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登录网址

(一)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36.7.172.99:7007/huangpu-web

(二)遇到技术问题

咨询电话:020-22127396,QQ:2829798109

十一、黄埔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疑难问题咨询解答公共邮箱

hpqjfrxzx@163.com

 

 

 

 

 

 

 

 

 

 

 

 

 

 

 

 

 

 

 

 

 

 

 

 

附件6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各职能部门审核业务咨询电话

单位

审核业务

咨询电话

黄埔区教育局

积分学位分配

82111495

黄埔区来穗局

计算积分、公示积分排名

82378907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财政纳税区库留成前200名企业

82118738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黄埔区商务局)

财政纳税区库留成前200名企业

82111493

82111490

黄埔区公安分局

来穗人员户籍

82286220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就业备案登记

82554412

82376200

2.缴纳社会保险

82118456

3.专业技术资格

89851832

4.职业技能资格

82378993

广州开发区国土规划局(黄埔区国土规划局)

区城建档案馆设在房管所的查册窗口

自购(自建)房

82111687

广州开发区房管所

自购(自建)房

82111685

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

自购(自建)房

82394681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公租房

82375900

83651637

租赁备案

82296746

协助审核自购(自建)房

82111687

黄埔区卫生计生局

疫苗接种咨询

82111433

计划生育

见附表3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经商营业

32399017

团黄埔区委

志愿服务

82378721

广州开发区国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82482519

黄埔区国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82091430

广州开发区地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82384562

黄埔区地税局

近3年度的纳税

12366转2

 

附件7

各街镇计划生育审核咨询电话

街镇

地址

咨询电话

黄埔街

海员路183号2楼202室

82271351

红山街

黄埔区文船路208号三楼计生窗口

82396931

鱼珠街

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602室

82288602

大沙街

大沙东路101号302室

82287101

文冲街

石化路128号三楼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

32026807

穗东街

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B栋201室

82066953

南岗街

黄埔东路3731号101室

82240329

荔联街

榕悦一街2号

82207379

长州街

长洲街金州南路1号(政务中心)2号窗口

82037490

夏港街

东园三街1号二楼201A室

82112778

萝岗街

萝岗街公路街118号

82081339

东区街

开创大道393号

82119912

联和街

黄陂新村东二街15栋4楼

61002023

永和街

永和街新业路23号

32981870

九龙镇

九佛建设新街1号

87487269

 

 

附件8

各街镇出租屋租赁备案登记地址和咨询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鱼珠街

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1楼大厅

82100050

鱼珠街

茅岗路288号旁治保会一楼

82369413

黄埔街

港湾路362号一楼(黄埔街政务服务中心)

82290630

大沙街

大沙地东295号大沙和家

82294250

大沙街

大沙地东137号后座(横沙服务站)

82100742

大沙街

长盛街83号大院(姬堂服务站)

82379005

大沙街

镇东路31号二楼(泰景服务站)

82394123

大沙街

大沙地东69号101(大沙东服务站)

82296016

文冲街

石化路128号三楼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

82383183

红山街

文船路208号三楼304双岗服务站

82387347

红山街

吉庆里2号2楼黄岗服务站

82361380

红山街

黄埔东路1541号沙浦服务站

82391430

穗东街

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栋

82066595

南岗街

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南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82244826

南岗街

南岗路5号(南岗社区服务站)

82243962

南岗街

沙步二横路1号(沙步社区服务站)

82039754

荔联街

榕悦一街2号112室

82269056

长洲街

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

82206321

夏港街

东园三街1号

82112654

夏港街

东园二街2号104室(青年服务站)

82112143

夏港街

创业路90号(普晖服务站)

82112287

夏港街

金友街98号(丽江服务站)

82099098

夏港街

金碧路95号(金碧服务站)

82112284

夏港街

东基聚群街1号(东基服务站)

82098071

夏港街

西基成呈街6号(西基服务站)

32286461

夏港街

农民公寓东晖路东6栋之一、二临381-382号(东晖服务站)

82111553

东区街

刘村路1号村委大楼(加油站旁)

32059076

东区街

东区街火村工作站(火村村委会)

82070657

东区街

笔村大路91号(笔村村委会)

32289830

东区街

东鸿七巷6号001(南康工作站)

82066509

东区街

春晖一街103号(东区工作站)

82020219

东区街

骏业路8号(佳大工作站)

82267179

萝岗街

萝岗街道公路街118号

82082598

萝岗街

石桥三街2号(石桥服务站)

32085040

萝岗街

荔红路67号二楼(萝岗服务站)

82083717

萝岗街

荔红路162号二楼(荔红服务站)

82080009

萝岗街

水西路33号二楼(水西服务站)

82077190

萝岗街

萝峰路1号(萝峰服务站)

82081441

萝岗街

永顺大道长平高田段48号旁(长平服务站)

82092088

萝岗街

山香路7号(汇星路)香雪居委一楼(香雪工作组)

62259232

萝岗街

岭新街3号岭头居委内(岭头服务站)

82259599

联和街

联和街开创大道2811号(暹岗服务站)

82581802

联和街

玉树新村38栋302(玉树服务站)

32210338

联和街

长安街90号121室(黄陂南服务站)

62845284

联和街

科学大道112号绿地智慧广场A1栋201室(科学城服务站)

82000421

联和街

天鹿花园天鹿三街10号101室(联和服务站)

87090418

联和街

开创大道北万科新里程B8-1(金峰园服务站)

62260612

联和街

八盛南街1号(天鹿湖服务站)

87219874

联和街

广汕路长安段11号黄陂居委会(黄陂北服务站)

38994703

永和街

新业路23号(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

32981873

九龙镇

九龙镇九佛育贤路32号(九佛服务站)

87487725

九龙镇

九龙镇凤尾路63号D栋一楼(凤尾服务站)

87490180

九龙镇

九龙镇镇龙宝龙四街11号(镇龙服务站)

82877298

 

 

 

附件9

黄埔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各街镇咨询、复核地址和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鱼珠街

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1楼大厅

82100050

黄埔街

丰乐南路432号(黄埔花园客服服务中心)二楼

82296830

大沙街

大沙地东295号大沙和家

82294250

文冲街

石化路128号三楼文冲街政务服务中心

82383183

红山街

文船路208号三楼红山街政务服务大厅

82396931

穗东街

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A栋

82066595

南岗街

黄埔东路3731号大院南岗街政务服务中心

82244826

荔联街

榕悦一街2号112室

82269056

长洲街

长洲街金洲南路1号

82206321

夏港街

东园三街1号政务大厅8号窗口

82112142

东区街

开创大道393号

82119913

萝岗街

萝岗街道公路街118号

82082598或82083713

联和街

长安街90号121室(黄陂南服务站)

62845284

永和街

新业路23号(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

32981873

九龙镇

九龙镇学政路镇党校大院(镇政府旁  九佛幼儿园对面)

87491620

 来源:来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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