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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来看!DTP药房、慢病药房即将出台行业标准


作者:徐国



DTP药房、慢病药房是近年药品零售行业致力探索的新模式,诸多零售药店均进行了实践推广。由于相关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的缺失,许多企业不得其门而入,亦无法得到监管、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因此亟待行业组织或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标准和规范,为零售药店的新模式探索厘清思路、扫除障碍。


2018年3月30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零售药店分会会长会举行了会长交接仪式,全国人大代表、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柯云峰担任零售药店分会新一届会长。会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蒋丽华汇报了2018年零售药店分会工作计划及协会制定的《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治疗药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零售药店慢性病用药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两个标准,引发了与会人士的热议。


这两项标准一旦出台,将对当前药品零售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意味着零售药店经营特病药房、慢病药房有了准入标准与服务规范,促进其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标准建立后,更有望与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等实现系统互联,使药店在药品销售品种与范围、处方来源、统筹报销比例等方面获得更多资源。

  


新模式亟待新标准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行会长付明仲认为,随着新医改的逐渐深入和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零售药店在医改中的地位愈发凸显,尤其是国内经营特殊疾病治疗药品的零售药店(DTP药房或特病药房)与经营慢性病治疗药品的零售药店(慢病药房)存在较大利好。


“一是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等政策出台,坐实医药分家大趋势;二是各地集采招标及医保谈判品种推动药品降价,倒逼高值药品流向零售终端;三是药审制度改革,国内新特药发展进入快车道,仿制药质量提升,为DTP药房、慢病药房的发展创造了更多需求和机会;四是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目录更新,更多独家新药产品、创新药品等纳入医保目录,极大改善了普通消费者支付能力欠缺的问题。”付明仲表示。


政策利好催动了DTP药房、慢病药房的不断涌现,但目前发展尚不规范,缺乏准入标准,制约其进一步走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为规范零售药店特殊疾病治疗药品、慢性病治疗药品的经营服务,提升零售药店以患者为中心的专业服务水平,使患者得到持续的、系统的、个性化的专业用药指导和保健服务,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组织全国的药学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期科学规范制定我国特药专业药房、慢病专业药房标准,通过标准制定提升行业药学专业化服务能力,促进我国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和新医改的顺利推进。


据了解,此次《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治疗药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零售药店慢性病用药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从人员与职责、服务环境与设施设备、药学服务、专业培训、服务评价等方面对特病药房和慢病药房提出了规范要求,同步制订的还包括《零售药店慢性病用药管理服务规范达标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和《特病药房达标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将按照“政府指导、行业主办、专家评审、药店自愿、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行业标准助力“特病/慢病药房”规范化发展


《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治疗药品服务规范》和《零售药店慢性病用药管理服务规范》两个标准的出台,将极大改善零售药店特病药房、慢病药房的政策和市场生态,与政府部门及产业链相关企业实现良性联动:


监管部门方面,新标准的推出有利于监管部门对特病药房、慢病药房实行统一标准监管,较好地形成市场风险发现和管理机制;


医保部门方面,特病药房、慢病药房可作为医保机构优先选择药店并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疗、药店、医保系统互联,为实现医药分开、医保控费、费用使用监管等均提供便利


医疗机构方面,特病药房、慢病药房作为医疗机构优先选择药店并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疗、药店、医保系统互联,推进医改政策落地,实现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院回归医疗本质;


零售药店方面,可以提升特病药房、慢病药房经营服务的整体水平,并使药店在药品销售品种与范围、处方来源、统筹报销比例等方面获得更多资源,促进零售药店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生产企业方面,方便其选择符合要求的药房,实现个性化的营销推广,降低营销成本。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地区实现了医保机构与慢病药房、特病药房的联动合作,例如哈尔滨市4000多家零售药店中,市医保门店约为2800多家,其中慢病门店556家,目前统筹向药店开放的慢病病种有22个,患者可通过持医保卡到医保定点医院的门诊或医保定点药店使用统筹资金;长沙市的特殊病种门诊定点药店可按规定使用统筹账户资金,共计37个病种、397个品种,8家特病药店共服务约14万特病患者,2016年,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支出3亿元左右,约占长沙市整体统筹账户支出的10%。


各地实践政策不一、标准不一,但带给零售药店的利好却是一致的。为进一步扩大特病药房、慢病药房的规模并促使其走向规范化发展,相关行业标准的出台迫在眉睫。由于标准涉及药品流通行业企业运营模式改革、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内容,是一个集政策研究与实际操作于一体的研究项目,研究者既要对相关政策有深入的了解,又要熟悉药品流通行业情况、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运营方式,并对药品流通专业知识十分了解,能够从行业的整体情况与利益出发,妥善把握和平衡政策要求与行业发展。


作为国内药品流通的全国性社会经济团体,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是医药商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同时也与国内相关的行业组织、科研院校、医疗机构等具有良好合作关系,拥有众多行业专家与专业人士,协会的背景与构成为本项目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协会于2018年3月初完成了《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治疗药品服务规范》和《零售药店慢性病用药管理服务规范》初稿,并在3月底举行了第一次研讨会,计划2018年10月底进行全国范围推广,到2020年12月完成全国范围的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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