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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我委决定实施印鉴卡电子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鉴卡电子化管理主要是通过“电子印鉴卡”网络管理系统改变传统纸质印鉴卡的管理手段,可以实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采购,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的管理状态,推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全程闭环管理。
  二、已实施印鉴卡电子化管理的省份要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尚未实施的,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工作流程见附件)。鼓励各医疗机构HIS系统与“电子印鉴卡”网络管理系统对接,我委将协助提供技术支持。
  三、中国麻醉药品协会承担系统培训、密钥发放和网络运维等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和技术问题请与该协会联系。暂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纸质版印鉴卡仍可继续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王曼莉、张文宝
  联系电话:010-68792733、68792730
  中国麻醉药品协会联系电话:010-67273805、15712886935

  附件:
印鉴卡电子化管理实施流程

(代章)

2018年3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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