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基层医师公社
一个定培医学生失信后要付出的代价有多大?比补缴费用、交纳50%违约金更严重的是对整个职业成长期的毁灭性打击!
近日,四川省卫计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建立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诚信档案 加强履约管理的通知(修订稿)》(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履约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比起追缴费用、违约金更头疼的是这些!
国家免费培养定向医学生已经有几年时间,这是政府强基层的一项重要手段。但有调查显示,部分免费定培生毕业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愿回到规定地区执业,有些甚至宁愿缴纳不菲的违约金,也要坚决离开。
我们暂且不对这种行为进行评价,有些情况的确事出有因。但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从近期开始,已经有地区采取强制措施,给这些定培生提前打上一剂预防针:一旦违约,你将付出比想象中更沉重的代价!
具体有多肉痛,我们一起来看看:
《通知》写明一旦发现违约的情况,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追缴违约当日前定向医学生已享受的减免和补助费用(含规范化培训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费用),并支付相当于减免和补助费用50%的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将做以下处理:
失信记录记入档案、就业报到证受影响,服务期限内参加招聘各种不合格,不能参加应有的培训,哪怕是在定期考核周期内也是作不合格处理。
也就是说,即便你理论功底再扎实,操作能力再强,只要失信,至少在这6年内,你可能就是医疗界的弃儿。但路毕竟是自己选的,到时候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注意了!这些行为将被视为违约
那么具体哪些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呢?《通知》也说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01.学校培养阶段
期间定向医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
1.除签订的培养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行放弃学籍的;
2.未征得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就读的;
3.在校期间违反培养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被取消学籍,或违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2.规范化培训阶段
期间定向医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
1.未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
2.未经培训基地和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自行放弃培训的;
3.未征得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攻读的;
4.由于自身原因,规范化培训期间(含规定的延长期)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5.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基地管理规定被取消培训资格的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6.聘用合同、补充协议和委托培训三方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
3.定向服务阶段
期间定向医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违约:
1.在学校毕业后和规范化培训结束后没有按规定到定向服务就业部门或单位报到的;
2.擅自离职离岗的;
3.未经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就读的;
4.服务期内,拒绝履行签订的培养协议中规定义务的;
5.未经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定向医学生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的;
6.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的;
7.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
据悉,这次履约管理对象包括在培养高校接受学历教育的2010-2017级定向医学生;2015-2017年已按期毕业并由定向服务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定向医学生以及2018年及以后录取的所有定向医学生。
也就是说从2010级定向生开始(包括2015-2017年已毕业并参加住培的医学生)都必须遵守《通知》提出的相关要求。无论您是不是在当地管理范围内,都要看清发展趋势,这或许就是未来管理免费医学定培生的一个范本。
高考在即,笔者在此提醒那些准备参加国家定培生的学生和家属,一定要考虑慎重、切勿跟风;另外,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落实定向生服务期限内的基本待遇,并将其“满级”后的未来规划,包括编制、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现实因素考虑在内。唯有这样,这批定培生们才能在基层真正扎下根来。
-----推荐------
及时医学资讯和干货资料分享平台,长按二维码关注
近期热门文章:
点击上方蓝色标题,阅读精选文章!
福利
回复『资料』
到医药生
即可下载
15G医药大学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