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科教函〔2017〕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到岗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卫发〔2015〕1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到岗服务和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重大举措。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着力做好毕业生定向就业岗位落实工作。 二、免费医学毕业生按协议就业属国家政策性安置范畴,各地卫生计生委(局)要将毕业生的岗位落实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明确相关责任人,主动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并积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务必要将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落实到位,签订聘用服务合同,并组织毕业生按有关要求报名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各地卫生计生委(局)要主动与定向到本辖区的毕业生联系,耐心、细致解释相关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好毕业生待遇,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为毕业生履约到岗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四、各地要在9月底前完成毕业生的岗位、待遇落实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毕业生参加全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月报制度,于5-10月每月底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为单位,汇总、上报毕业生的岗位落实、工资待遇及违约情况。我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地进行督导检查,一经发现有不作为情况,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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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天宇 孟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