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2018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工作开始啦!
鉴定医院: 西乡县人民医院
申请时间: 5月21 日——31 日
慢性病病种及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单位:元)
其中,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和多耐药性肺结核三个病种的申报指定在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 进行申报;精神疾病指定在汉中市精神病院进行申报。
申报流程
1、参保人员在我院一楼门诊大厅医保科(7号窗口) 领取填写《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
2、出具近两年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等病历资料;
3、提供两张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照片;
4、复核人员需携带原《汉中市慢性病门诊审批表》
报销办法
1、对糖尿病等15种慢性病门诊实行全年起付金800元后按60%比例分病种限额补助;半年起付金400元后按60%比例分病种限额补助,补助限额为全年 的50%。
2、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时,按补助限额最高病种标准执行,费用不累计,不叠加。
3、单次就诊处方用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4、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等三个病种,因自身情况特殊,仍按原政策执行,即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比照住院个人负担比例等有关规定,每个季度(即三个月)在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一次。
西乡县人民医院医保科
二0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来 源:医保科
编 辑:王思睿
审 核:田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