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知称:
从4月15日起,广东省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药店分级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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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 三类店经营范围最广,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也就是说,级别不够的药店,将不可销售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