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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你去药店买药将受影响,因为……

近日,广东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知称:


从4月15日起,广东省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药店分级政策落地

今后我们去药店买药

到底有哪些新变化?

赶紧来看看


部分药店将不可销售处方药


其中,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 三类店经营范围最广,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也就是说,级别不够的药店,将不可销售处方药。



定期检查,不合格药店将被降级



监管方面,采取动态管理方式。依据《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按风险程度从小到大依次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根据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结果,结合设置条件的满足程度进行动态调整。如检查出企业违法销售处方药,或经营与自身级别不匹配的药品将面临降级处罚,整改达标后,间隔一年才可申请调整至高级别。

 “权责相当。药店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需要具备与之相匹配的能力。” 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奇艺指出,分类分级管理下,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的高级别药店将享有更广的经营范围;中小药品零售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配备条件,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一图读懂这一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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