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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打药品回扣、商业贿赂

“两次以上收受商业贿赂、主动索取商业贿赂等,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解聘处理……”这是上海市出台的有关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规定中,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禁令。通过制度加科技,运用大数据监测处方用药量等手段,上海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医疗卫生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违反医药产品回扣治理规定的,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上海将进一步解决医药产品回扣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禁令生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全面从严治党新作为,努力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取得新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药品遴选无记名投票表决 

上海卫生计生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标本兼治、纠建结合,在全市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医保办、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医药产品回扣中涉及的机构、人员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面向全市各医疗单位推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1+7”规定。

“1+7”规定包括《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 以及加强药事委员会建设、处方点评、医保卫生联合约谈机制、自费药品管理、药品使用信息化管理、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管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等7个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构建形成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体系,亮点不少。

例如,在完善药品遴选方面,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事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遴选操作流程。对新申请药品由临床科室讨论、评估,药学部门进行专业性初审,并对新申请药品与现有同类、同种品种作比较分析,药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保遴选规范有序。

上海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负责人介绍,“1+7”规定中明确了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接待管理制度,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建立“隔离措施”,建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备案发证制度和定时间、地点、人员、有记录的“三定一有”内部接待流程,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必须出示证件进入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严禁开展学术推广、技术咨询以外活动。 

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势开展处方点评也是“1+7”规定的特色之一。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单品种用药的数量、金额按临床科室、医师等进行统计排序,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评估,“对医师的处方实施动态监测,每月对单品种用药的数量、金额按临床科室、医师等进行统计排序,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或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评估,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截至去年底,全市各级医院调整药事委员会121家,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309次,开展处方点评125.6万次;建立“三定一有”接待制度443项,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4003人次;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7166份;查处市、区两级医疗机构行风案件11起、处理9人。

为完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聘请了5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行风建设监督员,对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卫生计生行风的社会监督。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上海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的满意度和满意率继续处于较高水平,市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十大行业服务质量评测首位。

“行风问题是治标,推进医药体制改革方能治本。”专家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医药体制改革尤其是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药品要统一通过阳光平台集中采购,减少流通环节,控制成本。

▪ 内容来源:解放日报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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