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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发重磅文件,互联网医疗的春天来了

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药品配送,即将迎来全面开放。

 

4月28日,五一假期前夕,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下称《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

 

 

远程医疗,已覆盖3000多家医院

 

《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比如北京医院本身是一个实体医院,可以依托北京医院再建一个北京医院互联网医院。对医院来说,这等于拓展了业务范围和服务半径,对医疗机构是一个政策利好。”

 

“互联网医院”一词,自从2015年全国首家互联网医院——乌镇互联网医院开业以来,一直是近年来医药行业聚焦的话题。

 

2015年12月10日,浙医二院院长王建安通过乌镇互联网医院,完成在线视频问诊,并开具了史上第一张电子处方,瞬间引起市场巨大反响。一张电子处方,推动了互联网医院与实体三甲医院的“联姻”,实现了实体医疗机构与“互联网+”的碰撞与融合。

 

随后,乌镇互联网医院陆续在上海、广州、四川、宁夏等19个省市落地互联网医院,与北京天坛医院、广东省中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30个省市的100多家医院签建互联网+医联体,连接起了1187家医联体成员单位和5850个基层卫生网点。

 

近年来,一众互联网企业也闻风而动。阿里、腾讯、丁香园、好大夫等行业领军者,都陆续进入互联网医院领域,“网上医院”“云医院”“未来医院”“智慧医院”“空中医院”等互联网医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意见》提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据媒体报道,目前,远程医疗已经覆盖全国3000多家各省市的医疗机构,自2015年以来,年平均会诊量超过5000例次。相信在《意见》的出台,将继续促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远程医疗。

 

医保支付,将对接互联网医院

 

对于医保支付,业内早有共识,这是阻碍互联网医疗发展最大的屏障,也是左右患者最终是否选择网上诊疗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此前,有业内人士向笔者表示,对于目前绝大多数的互联网医院模式,现阶段所有的诊费及药费与医保支付方的协议尚未完成,平台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为患者自费买单。医保支付方的缺席,将会成为互联网医院的远程诊疗方式的推广过程中的关键。

 

《意见》提出,“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建立费用分担机制,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

 

可以预见,在《意见》出台后,在医保支付与互联网医院的对接逐步完善的条件下,远程医疗的覆盖范围将不断扩大,未来,更多的互联网医院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处方外流,将大规模爆发

 

对于医院在线开具电子处方,大家第一时间都会想到——处方外流。而处方外流究竟流到哪?这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意见》明确,“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从字面上理解,目前来说,医生在线上开具电子处方,主要是流到与互联网医院合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具体如何操作呢?

 

举个例子,2016年3月,乌镇互联网医院宣布进入药品流通领域,启动“互联网医院药店计划”,为合作药店提供精准预约、远程诊疗、电子处方等服务,到2017年底接入药店近2万家。

 

分析人士表示,“互联网+医疗”是对分级诊疗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对于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来说,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在线问诊后药品销售给患者,这是一次从医到药的整体闭环链。同时,这也是促进处方药院外销售良好的契机。

 

未来,在全国广泛推广的远程诊疗中,将出现全新的市场格局。在未来这个越来越重视服务时代,无论是医生的诊疗服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都将重新认识市场,审视自己,在市场竞争体制中表现更佳,获得更大的发展。



附:


查看《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原文请点击“阅读原文


一图读懂《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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