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本着“引领、共谋、共进、共享”的宗旨,始终坚持“引领药店发展、共谋品牌价值、助力会员成长、共享行业成果”的理念,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协会积极搭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桥梁,及时反映企业呼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在推动零售药店行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为保证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职能,根据《云南省零售药店协会章程》、《云南省零售药店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和办法》及省民政厅、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需履行基本义务,请按时缴纳2018年度会费。现将2018年度会费缴纳办法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由于协会成立于2014年4月17日,故2014年度会费从2014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收取;2017年度会费从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收取;2018年度会费从2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收取。
二、会费缴纳金额:
1、会长单位10万元/年;
2、副会长单位3万元/年;
3、理事、监事长单位5000元/年;
4、监事单位2000元/年;
5、会员单位1000元/年。
三、会费缴纳时间:
2018年度会费缴纳时间定于5月9日——8月31日,各会员单位请于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交纳当年会费。
四、会费缴纳方式:
请将会费汇至云南省零售药店协会基本账户,款到后,协会将向贵单位开具并邮寄云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收款单位:云南省零售药店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691250324
汇款用途:会费
备注: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办完转账手续后请及时电话告知协会。
协会联系人:王文宇:13759581068
罗 丹:15887026031
联系电话:0871-6826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