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药企给医院发工资上社保,这事发生了…


“试问,如果其他公共资源搞建设招标都采用谁给招标单位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变相返回扣谁就可以中标,那么中国建设高铁和高速公路的中标单位拼的只是谁的钱多谁中标谁的回扣多谁中标了!”日前,一医药商业公司董事长颇为激愤的向赛柏蓝说到。


这位董事长,因为下属的医药商业公司被长期合作的医院排挤出局,一直在找相关的依据提出申诉或找有关部门讨说法。


至于哪个部门能受理?谁又能给出说法?恐怕不好回答。


医院设计不合理条款


据该董事长叙述,该医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只有两家当地医药公司参加了竞标,其中出资借款给医院金额大的医药公司中标获得了和医院签订独家配送协议。

 

据其透露,医院设计条款的主要内容是:


1.医药公司要给医院的药事工作人员负担全部工资、福利、社保等相关费用,部分人员与医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费用及工资在医药公司列支费用。


2.医药公司需要借款给医院,用于医院运营周转使用,一次性借款分为3年还借款给该医药公司。


3.医院同意该中标医药公司作为唯一一家药品配送商。


4.医院同意给该中标医药公司提供场所用于该公司在医院内成立一家零售药店。


其实,这些条款的内容并不新鲜,区别只是要求多少而已,可能不少医药商业公司都有亲身的体验和切身的感受。


大范围的药房托管


在医药分开的政策背景下,药房托管作为探索,各地都在逐步推进,但同时,药房托管也饱受争议。


药房托管的政策设计初衷是希望能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切断医疗卫生人员和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遏制“大处方”,打击商业贿赂,是“医药分家”的探索之举。


据悉,康美药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步长、九州通等多家医药上市公司都在开展药房托管业务。


此外,《经济参考报》还披露数据称,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实施药品零加成的改革背景下,医院药房会从过去的盈利部门过渡为成本部门,被托管的公立医院药房或将越来越多。


以康美为例,截至2016年底,康美药业在全国托管医院药房已经超了100家。


2017年6月,步长制药也发布公告,宣布拟投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与九州通合作投资医药公司,作为双方合作开发药房托管业务的平台公司。


地方政府态度不一


除业内人士的争议甚嚣尘上,针对药房托管,各地政府的态度也不相同。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安义县卫计委曾全部叫停当地的药房托管。


而2014年11月,湖北省卫计委、工商局、物价局等六部门则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洛阳市工商局则认定托管医院药房的商业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万元处罚。


广东省发改委价监局甚至起草了《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并小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


据广州日报报道,该《指南》共有9部分,从药房托管行为主体分类、被规制的行为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详列。


瑞康医药董事长张仁华也曾向赛柏蓝表示,药房托管要防止完全的垄断,有垄断则无服务。


关于药房托管的声音之一


不少地方政府和药企都反对药房托管这一做法,但是也有部分人士认可药房托管的成果。


怀集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就曾向媒体表示:


“评价改革的效果,主要有两个考量:患者用药费用有没有降低?需要的药品有没有及时配送到位?从这两点看,药房托管带来的改善很显著。”


他表示,此前,参与怀集县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曾达到60余家,引进康美药业进行统一药房托管后,平均药品价格较之前有明显降低,且原来偏远乡村地区存在的缺药断药现象得到了改善。规范了医院的医药购销行为;遏制了医药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广药集团一位高管也曾向媒体表示,药房托管模式对医疗机构、药企是一种“双赢”。


关于药房托管的声音之二


此前,广东省卫计委原副主任廖新波公开表示,药房托管只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医药公司,“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造成托管方一家独大,绝对的垄断导致绝对的腐败。


中国医院协会调研部副主任郑莉丽也表示,药房托管不仅没能切断医生与药企之间的利益关系,反而由于医院的收入与托管企业的盈利相关联,而使得医院放松对医生滥开处方行为的约束。这不可能真正打破“以药补医”,而医疗贿赂、药价虚高等问题也不会得到实质性的解决。


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则表示,“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改变医疗服务行业的公立主导体制,不取消医生的国有事业编制身份,试图仅仅在药品上做文章,根本无助于解决以药养医问题。以药养医存在,就难以杜绝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药、拿回扣等现象,这也无助于消除药价虚高问题。”


总的来说,药房托管是一种向医药分开模式转变的不彻底的过渡形式,它走出了一步,但只是很小的一步。医院与药房并没有完全独立,因此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本文为原创,转载请标明出处;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