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护士条例》施行十周年。2008年1月,国务院公布《护士条例》,并于同年5月12日国际护士节实施,从法规层面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明确护士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护士条例》施行以来,护理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护士队伍蓬勃发展,素质和专业能力显著提高
2017年底,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超过380万人,占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42.3%。2005年颁布实施了第一个“十一五”护理规划纲要,2008年颁布实施《护士条例》。2017年和2005年、2008年比,2005年的护士数是135万,2008年护士数达到了167.8万,2017年跟2005年比增长了181.6%,跟2008年比增长了126.5%,每千人口护士数从2005年1.03提高到2008年的1.25,到2017年提高到了2.74。全国的医护比由2005年的1:0.66,提高到2008年1:0.79,到2017年达到1:1.1,扭转了医护比倒置的局面。2017年三级医院医护比达到1:1.54,二级医院达到1:1.46。在基层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接近80万。据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护士总数的67%,专科护理水平不断提升,在日常护理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就职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护士队伍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
改善护士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是《《护士条例》的重要内容。十年来,通过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特别是在深化医改进程中,针对医疗机构在护士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探索实施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改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劳同时,加大对优秀护士的激励和宣传力度,目前全国共有79名护士获得南丁格尔奖章,还有很多护士获得白求恩奖章、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护士工作积极性。
三、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护士按照《护士条例》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护理服务理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转变,服务模式从配合医生完成治疗任务向围绕患者身心健康需求转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2017年,优质护理服务已经实现了三级医院全覆盖,近90%的二级医院也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患者看病就医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根据改善医疗服务第三方效果评估显示,群众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最高。
四、护理内涵不断丰富,满足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
护理工作服务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患者疾病的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以及临终期照顾与关怀的各个阶段发挥作用。现在全国有很多地区与医疗机构主动适应疾病谱变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丰富护理专业内涵,将护理服务逐渐延伸到社区和家庭,为群众提供老年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临终关怀等服务,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改善人民群众感受同时发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护理服务需求。
一是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继续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出台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行业管理”的原则,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大力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三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就业,推动护理产业快速发展。
四是加大护理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进护理事业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树立涌现出来的护理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护理事业和护理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供稿/杨彬 编辑/郑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