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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工作的通知

广大参保职工: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工作我院将于5月28日正式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慢性病病种及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单位:元)


报销办法


1、对糖尿病等15种慢性病门诊实行全年起付金800元后按60%比例分病种限额补助;半年起付金400元后按60%比例分病种限额补助,补助限额为全年 的50%。

2、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时,按补助限额最高病种标准执行,费用不累计,不叠加。3、依据核准的疾病对症开药,单次就诊处方用量最长不得超过30天。

4、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等三个病种,因自身情况特殊,仍按原政策执行,即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比照住院个人负担比例等有关规定,每个季度(即三个月)在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一次。


报销范围

 

1.汉中巿社保中心指定的«职工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中的药品。

2.与审批疾病相关的检查费用。


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持经县社保中心批准备案的慢性病审批表医保卡医生开具的职工慢病处方相关检查单在我院收费处一号窗囗(院本部一号楼,门诊楼和120急救中心收费处)进行即时结算,患者自负部分的费用可刷医保卡也可现金结算。


报销时间


早上8点——下午4点 



西乡县人民医院医保科

2018年5月27日


来  源:医保科

编  辑:王思睿

审  核:田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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